医院公告
省卫计委关于办理2016医师资格考试学历认证的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16-04-08 浏览次数:2332
近期,省政务中心教育厅窗口学历认证申请人数激增,出现井喷态势,为保障广大考生顺利办好学历认证工作,经与省教育厅窗口协商,现就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学历认证时间安排
根据《关于安徽省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卫医秘〔2016〕105号)的规定,现场确认期间持中专学历报考的考生仍可凭借毕业证书进行确认审核,中专学历的学历认证结果可延迟到7月1日提供至考点。请各位考生根据所属考点的学历认证办理工作时间安排,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到省政务中心教育厅窗口申请办理认证,以防长时间的排队等候。
认证地区 |
学历认证办理工作时间安排 |
淮南市 |
4月5日至8日 |
淮北市 |
4月11日至14日 |
池州市 |
4月15日 |
阜阳市 |
4月18日至22日 |
宿州市 |
4月25日至29日 |
六安市 |
5月3日至6日 |
芜湖市 |
5月9日至11日 |
滁州市 |
5月12日至13日 |
亳州市 |
5月16日至19日 |
铜陵市 |
5月20日 |
蚌埠市 |
5月23日至26日 |
黄山市 |
5月27日 |
马鞍山市 |
5月30日 |
安庆市 |
5月31日至6月3日 |
宣城市 |
6月6日 |
合肥市 |
6月7日至6月10日 |
省直 |
6月13日至6月15日 |
二、学历认证所需的资料
申请安徽省学历认证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中等学历中的特殊情况,需补充以下相关材料:
(一)2002年之前毕业的普通中专(含乡医)
招生录取表复印件(联系学校复印并加盖学校公章)以及毕业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
(二)2007年之前毕业的职业中专
地市级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开具的学历证明(证明材料须有经办人的签字和联系方式)。
(三)2007年之前毕业盖有安徽省卫生厅公章的成人中专和职业中专
当年验发毕业证书的毕业生登记表(出处单位加盖公章),对该项登记表需查档案的:
1.1990年以前毕业的,可到省档案馆查询;
2.1991年至2000年毕业的,请将毕业证拍照后的电子档和申请人地址及手机号码发邮件到1019248002@qq.com,由省卫计委档案室给予查询,申请人可每在周三上午到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B座21楼2119室领取查询结果,也可通过快递收取查询结果,联系电话0551—62998118。
3. 其余情况请联系原毕业学校。
(四)其他情况
1. 原毕业证书丢失的,请向毕业学校申请补办统一制式的《学历证明书》;
2. 在认证过程中,如通知申请人进一步提供补充材料,将会缩短您的认证时间;
3. 如无法提供当年验发毕业证书的毕业生登记表,请联系毕业学校提供当年招生录取表复印件和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证明材料须加盖学校相关处公章及经办人签字和联系方式)。
4.如原学校已撤销,提供个人档案袋中入学至毕业一整套档案复印件也可申请认证(须清晰、完整,每页复印件须加盖出处单位公章)。
三、学历认证的办理期限和领取方式
考虑到查询人数激增后,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系统的安全平稳运行,安徽省学位和中等教育学历认证的办结时限为申请资料齐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结后,申请人根据意愿,可到教育厅窗口或快递邮寄的方式领取。
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0551—62999735(省教育厅窗口)、0551-62652598(医师资格考试安徽省考区办)。省教育厅窗口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C座2号办事大厅。
- 上一篇:关于启用门诊“一卡通”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开展大型专家义诊活动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