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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中医院迁建工程救护车采购与安装项目

发布日期:2020-07-08 浏览次数:2289

全椒县中医院迁建工程救护车采购与安装项目,采购金额约105万元;该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场招标,为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本项目招标有关的资质要求、评分细则和标准及技术参数进行公示并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公示期限从2020年7月8日起至2020年7月15日止。

 

一、资质要求均如下: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并且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5、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提供所投呼吸机、除颤仪、监护仪、心电图、注射泵,吸痰器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7、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证(仅限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一期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

8、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和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10、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二、本项目评分细则和采购技术参数及要求:

具体详见附件(另附)

 

三、各潜在投标人如对公示内容有质疑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全椒县中医院

联系地址:全椒县吴敬梓路180号

联系人:胡院长

联系方式:0550-518262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全椒县广电大厦811室

系人:阚玉洁

联系方式:0550-5266111/15665509228

评分细则

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