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告
关于印发《安徽省医改工作调度方案》和《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1 浏览次数:2328
皖医改办〔2016〕19号
各市医改办、省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安徽省医改工作调度方案》和《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已经2016年9月13日医改工作调度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8日
安徽省医改工作调度方案
为健全医改工作机制,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加强统筹协调和检查督促,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促进医改工作管理制度化,建立省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医改工作“周例会、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工作机制,特制订医改工作调度方案。
一、建立周例会制度
1. 建立周例会制度。周例会由医改办召集和主持,原则上每周召开,有关成员单位处室负责人参加。特殊情况也可采取电话会议等形式进行。根据需要,会议可邀请有关专家列席。
2. 周例会内容。有关成员单位汇报本周医改工作进展和下周工作安排,通报国家出台的医改文件精神及需要贯彻落实的意见,各有关成员单位需要联合印制医改有关文件、医改督查调研活动的安排等,会后形成周工作进展分别报送省医改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
3. 每周一向医改领导小组报送上周医改成员单位工作进展。
二、建立并完善月调度制度
4. 建立并完善月调度制度。省医改领导小组负责同志每月主持召开一次调度会议,省医改办各负责同志及各相关成员单位主要或分管负责同志参加。
5. 月调度会议内容。调度各地、各部门上月重点工作进展,通报存在问题并督促解决,协调各部门分工配合、同步推进医改重点工作任务,研究医改重大政策和体制机制问题,部署重要会议、调研等活动。
6. 建立完善月报制度。省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于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省医改办负责汇总后统一报省医改领导小组。
7. 建立联络员和信息员制度。省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本单位医改联络员,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医改工作;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信息员,承担日常信息和监测报表报送工作。
8. 省医改办每月25日前向省医改领导小组提出医改工作月调度会议方案等相关材料。
三、健全季督查制度
9. 自2016年三季度起,建立省对各市医改工作季度督查制度,省医改领导小组负责季度督查的组织领导,省医改办会同成员单位负责具体督查工作。
10. 督查方式。根据工作需要,全面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常规督查与随机督查相结合,适时安排医改督查工作。原则上每季度最后1个月上旬安排季度督查具体时间、督查范围、督查人员、督查内容、督查方式和成果形式等,中旬完成季度督查,下旬完成季度督查材料汇总,并向省医改领导小组提交督查报告。全面督查时,由省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各成员单位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督查工作。
11. 督查结果印发通报或简报,对督查情况落后的进行调度,并作为对各市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强化年度考核制度
12. 完善年度考核制度。将医改工作纳入对16个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省医改办按照“综合考核、公开透明”的原则,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13. 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各市自查医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省医改办协调成员单位复核,考核结果报领导小组批准。
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
为切实履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医改办”)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能,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医改办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省卫生计生委,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医改办主任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副主任配合主任开展工作,专职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医改办下设综合组、政策研究与宣传组和督导组。
(三)主要职责。
1. 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起草有关医改文件和报告,协调制订配套政策。
2. 组织研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3. 组织研究提出深化医改中长期规划,提出分解年度改革任务建议,协调组织实施。
4. 组织、联系和指导医改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中的重点问题,总结推广试点地区医改经验。
5. 组织开展医改监测、统计分析,组织开展公立医院改革和运营情况监测评估,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研判医改进展、形势,向领导小组提出对策建议。
6. 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医改相关政策落实,指导各地推进医改;组织开展医改培训,联系和指导地方医改办公室工作。
7. 协调开展医改督查与考核工作,负责督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各市政府年度医改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
8. 跟踪分析医改舆情,研究制定宣传方案,协调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发布医改信息,公布医改相关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运营管理绩效指标。负责医改简报等编印工作。
9. 开展交流合作。组织开展各市县医改工作交流,开展省级交流合作,组织学习外省医改经验。负责实施医改国际合作项目,以及其他医改项目。
10. 督办省领导同志批办、交办的医改事项;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会议制度
(一)实行周例会、医改专题会和月调度会制度。
(二)周例会由医改办召集和主持,各有关成员单位处室负责人参加。报告医改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会议纪要(通报),及时报送省领导、省医改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
(三)医改专题会。根据需要,针对单项医改工作,深入研究谋划,制定对策及相关方案。
(四)医改办提出省医改领导小组月调度会议方案,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公文办理制度
(一)建立公文运转制度,相关文件由医改办负责人签发。
(二)各成员单位牵头发布的医改相关文件,应抄送医改办备案。重要医改政策文件原则上需经医改办会签,强化医改政策的统筹协调。
(三)医改办具体负责重大医改文稿起草工作。编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简报》,及时报送和通报医改相关工作。同时做好医改重要文件、资料的收发存档工作。
四、联络协调制度
(一)建立联络员制度。省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本单位医改联络员,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本单位医改工作。理顺沟通联络机制,各成员单位涉及医改的重大或特殊事项,应及时通报医改办。
(二)建立医改信息通报制度。省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市医改办应确定1名信息员,负责日常信息和监测报表及时报送工作。
五、督查宣传制度
(一)建立定期督导制度。医改办按照医改工作进度和目标管理要求,负责定期督导的组织协调工作,多种形式开展督导,督促各地医改重点任务落实。
(二)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将医改纳入对16个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医改办负责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并负责考核具体组织实施。
(三)加强舆情监测和医改宣传工作,为推进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六、监测评估与调查研究制度
(一)建立医改监测评估制度。围绕医改重点任务与年度工作安排,收集各项医改任务完成情况与相关指标数据信息,及时统计分析,量化评估,发布医改信息,多种形式定期通报医改实施进展与存在的问题。
(二)建立重大政策运行分析制度。跟踪医改重大政策运行情况,及时调研政策成效和存在问题,提出政策完善建议。围绕医改重点难点问题,医改办可组织成员单位联合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推进医改的政策建议。
抄报:省医改领导小组 |
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8日印发 |